百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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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索协会介绍

百索协会简介

    百索协会是于2015年经学校以及校体育部的批准下成立的跳绳爱好者自行发起和组织的校园社团。虽然只是新成立的社团,但会员的人数却是屡屡增加。这学期开始将举办正式的常规训练以及竞赛。所谓的百索,顾名思义就是跳绳。跳绳讲究的是技巧、耐力。虽然只是手臂小小的挥动绳子,却需要身体多处的配合。例如,要及时作出反应跳过这一次,再例如跳大绳,更讲究的是团队的协调性与默契度。本社团以娱乐性与运动性为活动主要宗旨,将会员们聚集起来的同时,不单单是一个人跳着绳,而是大家一起,进行友谊比赛,花式技巧展示,还有训练大家的默契度。鼓励我们的会员们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一条绳,一块地,如此简单,欢乐与运动却不会缺席。更为学校冬季比赛培养出一支支骁勇善战的队伍。

 

百索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  

(一)全称:常熟理工学院百索协会

(二)简称:跳绳协会  

(三)英文名称:Rope Skipping Association

(四)英文缩写:R.S.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

(一)运动类组织;

(二)自愿结成的组织;

(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搭建校园跳绳交流平台,为本校的跳绳爱好者提供跳绳学习、交流机会,从而促进校园跳绳爱好者沟通,致力于提高所有会员的跳绳技术;

(三)团结本校跳绳爱好者,积极倡导跳绳运动的普及,增进与各大高校跳绳协会的友谊;

(四)丰富在校学生的课余生活,增添校园的文化气息;

(五)活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全校学员服务,培养学员在跳绳方面的兴趣,以提高学员个人能力,服务回报学校为最终目的。

 

第四条 备注   百索协会成立于2015年9月,隶属常熟理工社团联合会。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定期交流会    由组织部统筹,以会员技术水平分组进行交流,并由组织部组织协调进行优秀会员对普通会员的一对一指导。

(二)定期大型比赛  由组织部组织、联系在校内适当地点、校外周边适当地点,每学期至少一次大型比赛,如举行每年一度各学院间的联赛,增进兄弟学院间的友谊,进行多方面的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常熟理工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

(三)对跳绳有浓厚兴趣;

(四)经协会批准登记;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申请干事者再由各部门面试通过;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参加协会会员大会,享有对本协会重大事件表决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会长,入会一周内退会返还全额会员费,入会一周后退回不予返还会员费。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并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与的任务;

(三)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专业技术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按规定交纳费用,20元一年(5元会员证,15会费);

(五)共建协会、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如无故多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者,经协会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调整组织架构;  

(三)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四)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一届。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即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章程和制度;

(八)决定日常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任期一年。会员代表大会有罢免现任会长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八条 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会长处理各日常工作,共同商定协会各大事宜;  

(二)主持分管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三)总策划、负责其分管部门职责范围以内的活动;    

 

第五章 协会架构

 

第十九条 各级职能部门职责  

(一)会长:  总体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并组织监督活动的举办。协调管理本协会所有部门的各项日常事务;提出社团的合理的发展路线;对社团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审批和宣读协会的各项重要决议;指导完成与下一届工作的工作转接。 (二)副会长:  主要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并适当的提出活动建议、创意。

(三)财务部:  1)由1名财务专员(即部长)及2名部门干事组成;  2)财务专员管理协会的财务和资产;定期通报协会财务状况; 3)部门干事负责协会资料存档及整理。

(四)组织部:  1)由1名部长及2名部门干事组成;  2)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系通知协会会员活动事宜及关于协会相关重大决议; 3)组织策划协会日常技术交流会、讲座及大型比赛活动。

(五)媒体部:  1)由1名部长及2名部门干事组成; 2)负责协会大型比赛活动的宣传策划。

(六)外联部:  1)由1名部长及2名部门干事组成; 2)负责与活动赞助商进行洽谈。

(七)理事会:  1)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权利,对会员大会负责;  2)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 3)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4)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5)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6)决议投票必须超过到会成员2/3以上方视为通过,否则视为无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院方拨款;  3、寻求社会赞助。

  

第二十一条 会员费20元。作为协会身份象征,会员需在每年度初统一上交,否则视为退出协会。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经费由会内财务部管理,并只用于本会具体活动的筹备宣传、组织、筹办与会内相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讨论,再由会员大会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跳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