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常熟理工学院
二、承办单位:常熟理工学院体育部
三、参加单位:各二级学院
四、竞赛项目
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广播操。
(一)田径比赛项目:
男子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抱球迎面接力、11人12足跑、趣味项目(待定)。
女子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抱球迎面接力、11人12足跑、“摸石过河”迎面接力。
(二)乒乓球、广播操、羽毛球均为男、女混合团体比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
六、竞赛办法与组织:
(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代表队参加各项目比赛。如比赛项目(含田径单项)参赛单位少于3队(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各项目的竞赛组织执行各项目的竞赛规程。体育部负责制定各项目参赛办法与竞赛规程。
(三)运动会的竞赛组织与裁判安排由体育部负责。比赛规则执行有关单项协会审定的项目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
七、比赛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一)单项比赛名次录取及计分办法:
1.田径比赛
(1)各单项录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以单项得分的双倍计分;破学校最高纪录加14分,破学校运动会纪录加7分(运动员在某单项比赛中多次超纪录只加一次分)。
(2)田径比赛设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6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校最高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破校运动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其它项目比赛
乒乓球、广播操、羽毛球比赛按男、女混合团体各取前6名。
(二)运动会团体(男、女)总分奖及计分办法:
1.每届运动会设团体(男、女)总分奖,以各二级学院参赛项目的得分之和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列前,取前6名。如总分相同,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团体总分的计分办法。
(1)田径比赛:各二级学院在田径比赛中获得的男、女团体总分按1:1比例直接计入本届运动会的团体总分。
(2)其他项目比赛计分:按田径单项比赛前六名7、5、4、3、2、1的计分办法,以1:4比例计算其他项目比赛前六名的团体总分;如第一名计28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计16分、第四名计12分、第五名计8分、第六名计4分。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凡参加本届学校体育运动会的各代表队,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每届校运会评选5个“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组委会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评选办法。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代表队参赛表现进行综合评分;由各参赛代表队及大会竞赛机构(办公室、竞赛组、裁判组)填写“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进行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由“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九、抗议和申诉
(一)参赛队对比赛中裁判员的判罚或比赛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抗议,应在比赛结束前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抗议书。由各项目比赛的裁判长可对提交的抗议进行裁决。
(二)如果提交抗议的代表队不同意裁判长的裁决,可以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在裁判长裁决发出的30分钟内提出。大会组委会对申诉做出最后的审理,其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其它
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解释权归常熟理工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教职工体育竞赛活动由校工会另行安排。
十一、本届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日程
(一)广播操比赛:
时间:2020年 10月11日
地点:东湖校区体育中心
(二)乒乓球比赛:
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地点:东湖校区体育中心乒乓球室
(三)羽毛球比赛:
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地点:东湖校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四)田径比赛:
时间:2020年10月29日-30日
地点:东湖校区田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