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
一、选课要求
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以跟班重修的方式进行,重修学生按照本人课表情况可跨学院、跨专项选择本学期开设的体育课程(如报康复保健课,需在重修课程报名时间内,携医学证明至体育部教务秘书处办理)。
二、成绩评定
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3)、大学体育(4)各项考核项目按正常教学班要求进行。其中,身体素质考核项目成绩可以与所属学年的学校体质测试项目成绩通用;课外体育活动考勤在同一学期可以通用;大学体育(5)、大学体育(6)按教学大纲规定执行。
三、课程冲突等特殊情况处理
如体育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可于第五周周五前与体育部教学秘书联系调整。如其它正常课程满课而无法跟班重修或在上课期间有超过5周的外出实训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重修课程的,重修可按照正常报名流程进行,但必须在第5周前带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至体育部教务秘书处登记,其具体重修方案如下:
以跟班重修形式进行,平时出勤可以通过自主锻炼和自习体育理论来代替,考核项目在原有专项及素质考核的基础上加体育理论闭卷考试。具体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为:(1)素质及专项评分标准与正常教学班的标准一致。学生必须在第9周前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身体素质及专项考核的时间;(2)平时成绩评分标准为教师根据学生从联系确定素质及专项考试时间到完成考试期间的态度进行0至60分的评定;(3)体育理论成绩代替课外体育活动成绩,体育理论考试需在第十五周周五前至体育部教务秘书处完成考核(需提前一天预约);(4)体育5、6重修考核采用体育理论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延长学年
延长学年体育课考核,每学期只能报学期开设的课程,由于学生名单在第15周左右才能确定,因此以免听不免考的形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身体素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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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理论考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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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米(男)/800米(女)
2、立定跳远
3、50米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学生任选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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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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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2018年9月